这还是1934年国民政府对各种苛捐杂税大力整顿后的结果。
1934年以前,老百姓用秤、用尺、用斗,都要向政府交税;船不开要交税,上下船使用的跳板也要专门交税;草席、布袋都要交税;捆个猪要交税,捆猪的绳子要交税,甚至杀只鸡都要交税。
整顿后,情况有了一些好转,可也好不到哪去。
税,分为正税和杂税。
正税,为政府收的。杂税,为各地政府自行制定。
以杂税而言,有契税挂号费、契纸附加费、契用学费、契纸附加建设费、契纸捐、契纸底子、监证人公益捐、灶课附加、灶课盈余、递状捐……
能够背“报菜名”的说相声的都未必能够把这些税收名目全背出来。
杀头猪宰头牛,和卖袋面粉一样,也有五十三种税收。
其中有“猪肉捐、肥猪锅口捐、熟肉捐”。
这意思就是,我杀头猪,先要把猪肉的税交了,烧猪肉的锅子又要交税,肉烧熟了还是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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