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金家三子都从政,但都不过是混日子而已,没有一个是想做出一番成就的。唯独老七开始看着吊儿郎当,也是个只知道混吃等死的货。
没想到这半年多来却是脱胎换骨,从这首词就能够看出他的志向。将来继承自己衣钵的,也就只有他了。
“谢谢父亲夸奖。”项南笑道,“其实我也没有太大的志向,只希望能够不辍金家的声誉,护佑一家老小平安也就是了。”
“这还叫没太大志向么?”金铨笑道。
金家打从太爷爷那辈起,就一直都是官宦人家,没有低于二品官位的。项南若真能维持住金家的声誉,那至少也是部长级别的高官。能做到这一步,已经不简单了。
就像公西华言志,“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能参与祭祀宗庙、诸侯会盟,哪里会是小志向。
……
转过天来,冷清秋拿了一个礼盒送给项南。
“我舅舅说,金老师您为了救我而负伤,实在是很过意不去。所以特地买了一根山参,希望金老师能滋补一下。”她向项南说道。
“何必要如此破费,其实我已经好了。”项南见状摆手道。
山参可不便宜。小小一根也要四五十元,若是食指粗细的,就要上百大洋了。以宋润卿的月薪,买这根山参,肯定是出了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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