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丁蟹,现在控告你在七三年九月七日,在油麻地吴松街二六六号五楼a座,谋杀中国籍男子方进新,被告丁蟹,你请不清楚控罪?”珐官问道。
丁蟹犹豫了半天,终于点了点头,“清楚……清楚。”
“那你承不承认控罪?”珐官又问道。
“我不认呐,我不认呐,我是打死了他,可是我没罪啊。”丁蟹一听,立刻激动地道。
“你打死了人你还不认罪?”方婷一听,忍不住指着他骂道。
“我是自卫啊。他打了我十几拳,我只是打了他一拳,他就死了,我有什么办法?”丁蟹立刻争辩道。
“哇,怎么这样?”
“简直蛮不讲理。”
“太嚣张了,太混账了。”
旁听席和陪审团成员听他这么说,都忍不住议论纷纷道。
“肃静、肃静。”珐官敲了敲锤子道,“被告,你要克制自己的言行,如果你再咆孝公堂,就多控你一条藐视珐庭罪。”
“是,珐官大人。”丁蟹一听,立刻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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