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谁的条件好?”罗纳德在电话里问吉米·莱纳。
“我觉得还是rca的靠谱。本来这个唱片,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电影来做营销,大多数的顾客,也是因为看了电影,或者在mtv电视台看到了那首主题曲,才想买的。
所以格芬提出的那些条件,其实对我们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他索要的分成也过高,虽然可以谈判。”
“谈判……”罗纳德想起大卫·格芬之前做事的风格,对区区吉米·莱纳能在他手上谈判占便宜不报什么希望。
这位唱片公司的老板,签约披头四的前成员约翰·列侬。在列侬的专辑发行前,被疯狂的崇拜者枪杀。
格芬还和罗纳德下一部上映的电影“月色撩人”的女主角雪儿谈过恋爱。一个对男性感兴趣的人,公然和雪儿一个美女恋爱,最后分手的时候还要把所有送给她的首饰要回。
不管是比运气,还是比精明,罗纳德怀疑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
“我们没有多少谈判的余地了,吉米。现在要紧的是,用最快的速度,制作大量的唱片,然后向全国市场铺货,要是观众老是买不到唱片,等这股电影的火热风潮过去,我们可能失去的更多。”
“如果你这么想的话,罗纳德。我就去再和rca接触一次,看看能不能谈个更好的条件。”吉米·莱纳还是掮客的思维,在他看来,每笔交易都让雇主拿到最好的条件,撮合交易,才是讲究职业道德。
“别谈了,他们的条件就答应下来,最快速度签约吧。我正好在纽约,你让他们的人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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