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校说道。
至此,大明的司法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
即宗族之人犯大罪,自己可以不受株连。
但前提是,你得和宗族断绝关系。
这也算是朱由校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而做出的司法改动。
在以往,只要事涉大罪,都会株连的,只是株连的族数有差别。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古代农耕社会是以宗族的方式为基本单位生活呢。
可眼下,大明随着工业的发展,社会的基本单位已经发生变化。
或者说人们不再需要以宗族的方式为社会基本单位生活。
工人和其他城市市民甚至已经可以以一个小家庭甚至以个人为基本单位进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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