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有生之年,你还会请我喝酒。”
长清微笑,拿筷夹了块色泽红亮,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到她碗里。
“多年朋友,如此说,便是生分了。”
“经年不来往,再好的朋友,情分也会淡的。”
晓月看着碗里的红烧肉,笑了笑,“比方说,我不吃红烧肉已经多年了。”
长清一听,便要将肉夹回自己碗里,刚夹上,筷子就被对方压在了碗里。
晓月笑道,“难得你还记着我的喜好,再吃一块也无妨。”
说罢,挑开长清的筷子,将肉夹起塞进了嘴里,边嚼还边点头,“味道变了,但也不难吃。”
这时酒楼伙计敲门送碗进来,听到这句,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
红烧肉可是他们酒楼的招牌菜,都城闻名,味儿数十年都没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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