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便如此,立署后,某与少尹当亲自以优抚署之名前去慰劳英烈家属,自此应为惯例。此事当从速。”
大唐实际上有自己的军将优抚条例,而且往上往下相比,要比前后的历朝历代都完善,都更有人情味。
大唐历代皇代都曾下诏对军将的优抚做出解释和安排。
不征孤丁,免杂役徭赋,设孤老院和养病坊,数次调整退役年龄,军官退伍等同于官员致仕。
还有善存孤丁家中父母满六十就要强制退伍等等,而且有一系列的国家补贴。
一个人当兵到五十六岁以后退役,就可以带着全家人每年去官府领补贴了,虽不能大富却能满足温饱。
包括规定军士每五百人必须有一位医师随军以及若干常备药品,如果做不到,将领要被抽六十军棍。基本上就打残了。
伤病退役军人退伍以后,社会地位也比较高,会被委以地方吏胥,比如里正和坊长,坊市令之类,全家都会得到尊重善待。
但大唐并没有设立专门的优抚机构,以上业务都是兵部兼差户部并管,具体施行上也比较粗犷,难免有疏漏不及之处。
两个人在这件事情上达成了共识,然后张军就把自己的想法一一给刘承旨讲解了一下,把写好的东西拿给他用来借鉴。
刘承旨大概翻了翻,有些疑虑:“郎君,是否抚恤过重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