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太爷。”
常池州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发现你要找的人了。”
“那么快?”孟绍原都是一怔。
“我说了,这方面我们很有经验。”常池州很有一些自豪:“我们在杨浦那的弟兄,外号金毛阿七的,发现一个在纱厂上班,叫老严的人忽然有了钱,不但下馆子了,而且还一口气叫了两个肉菜,金毛阿七和他闲聊,发现他把自己的平民房租了出去。”
上海的平民房,在孟绍原的那个时代有个另外的称呼:
廉租房。
上海的房租水平一直居高不下,老式石库门住宅,两层楼,小天井,建筑面积一两百平方,住三五户房客,每户每月得交房租一百两、巡捕捐十四两,再加上水费、电费,总有一百二三三十两那样子,折合大洋近两百块。当时一块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孟绍原时代的人民币一百多元,两百大洋就是两万。
跟人拼租一套房子,每月还得交两万元的房租。
事实上,当时绝大多数房客都租不起带天井的老式石库门,他们只能租条件稍差的公寓房,以及条件更差的铁皮屋。
即便这些较差的房子,每月房租也得二三十块大洋,碰上黑心的房东或者二房东,每月还得掏近十块大洋的公厕费、打扫费、洗衣用水费、电灯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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