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良跟找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一样,把柴刀当锯子,来回的锯吴天源的腿,笑嘻嘻道:“您老贵人多忘事,想必已经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自己记得就好。”
“吴老大一定不记得,两年前,你们出去劫掠的时候,你掳来的那个跛了脚的女人。”
江玉良陷入回忆中,手上的动作稍微慢了下来,吴天源偷偷喘了口气,都没敢让江玉良发现,唯恐对方手上发力自己又遭罪。
吴天源一边强迫让自己忽略腿上撕心裂肺的疼,一边努力跟着江玉良的话去回忆这件事,想了许久,也没有丁点印象。
江玉良看着他的表情又笑了起来,“果然,我就说您贵人事忙,这点小事肯定没印象。”
“你知道吗?”江玉良脸上带笑,眼神里却没有半点笑意,“小时候我们家里穷,我爹扔下我娘跟别的女人跑了,我娘每天靠给别人浆洗衣服,赚一点铜板,来维持我们两人的生活,寒冬腊月,手浸在冰冷的河水里,记忆中,她手上的水从来没有干过,手上永远带着冻疮,这些滋味,高高在上的您,一定不知道吧。”
“有一年冬天,我娘把一户人家的衣服洗坏了,我们家那点家当,连人家一块布都买不起,又怎么赔的起别人家一件衣裳呢。”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吴天源怕他注意到自己,没有搭腔,反倒是旁边一个人出声道:“后来呢?”
江玉良眼神移到他身上,那人讪讪一笑,“我,我刚醒。”
被迷药迷晕的人都是功力不济警惕性不高,但是不代表里面所有人的身体素质都一样,像这个人,就属于身体素质比其他人稍微好一点的,因此,也比其他人早醒。
没有理会出声的人,反正他被挑断了手脚筋,也翻不出什么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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